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王翠翠等619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我校已于2018年7月在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网站上进行了注销学籍公示,公示结束后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因部分学生电话空号或无人接听,无法通知到学生本人,现再次公示告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一)。公示期结束后将对以上学生注销学籍,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黄菲 王照锋
联系电话:0371-65687469
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