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引导教职工深入领会《条例》精神,7月9日上午,继续教育学院全体员工在行政楼A113室组织开展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活动。
活动由继续教育学院胡锡凤院长主持,胡院长带领大家以《条例》为基本教材,围绕公共秩序、爱护环境、文明生活、文明家庭、文明上网等方面学习,同时号召大家积极行动,按照《条例》要求,自觉言行,增强文明意识,着力提升自身公共文明素养,助力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最后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条例》学习为契机,拒绝不文明行为,共同为我校创建河南省精神文明单位贡献力量。(供稿:张玉,审稿:胡锡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