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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3-04-12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 本站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教材作为知识的载体,是人才培养过程中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和发展智力的重要工具之一,也是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重要反映。为使我部教材建设、教材选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保证教材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教材建设
第二条 继续教育学院建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教材建设工作接受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科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材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 二)负责本部选用教材的初审工作;
   ( 三)负责审查本部自编教材及讲义的质量。
第四条 编写教材,需由作者提出申请并拟出编写提纲,经本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审核后,向学院教材科申报,经审定后纳入学院教材出版计划,给予资助并实施出版。
第五条 编写教材的基本原则:要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提倡精益求精,反对粗制滥造;提倡编写有学科优势、符合本部学生实际、具有本院特色的教材;要强调主编的作用、确定主编的责任。与外校合编教材,同样遵循上述原则。
第三章 教材选用
第六条 教材选用原则:
    ( 一)优先选用获奖教材、国家、省、部规划教材。
    ( 二)无优秀教材或规划教材的课程,所选教材必须是经过教学实践,得到专家好评、社会公认的正式出版的教材。
    ( 三)没有适用的正式出版的教材,经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可使用自编讲义。
第七条 教材选用程序:
   ( 一)先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可供选择的几种不同的版本,经教材计划采购人员汇总后,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由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确定。
   ( 二)每一学期、同一年级的同一课程原则上只选用同一种版本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版本的教材。若有特殊情况确需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须经主任审批后选用。
教材一经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于基础课等较为稳定课程的教材可保持2~3年的选用期;对于内容更新较快、时效性较强的教材,其选用期以一届学生为限。
第四章教材的采购
第八条 教材计划的制定
每一学期的在校各类学生的《用书计划表》应在上一学期期中前后提前制定,先由科室负责,根据教学执行计划和招生人数提出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使用班级及使用数量交教材计划采购人员。在此基础上由教材计划采购人员负责完善版本、编著者、出版单位、库存量等,交科室负责人及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审核后确定并形成《教材采购计划表》。
第九条 教材的采购
( 一)教材计划采购人员根据《教材采购计划表》向教材发行部门订购教材。严禁采购人员购买盗版教材。
( 二)若所需教材不再发行或发行部门缺书,教材计划采购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与任课教师及时调整教材计划。
第五章 教材的供应与发放
第十条 教材的供应
   ( 一)学生教材的供应采取教材预收费制度。新生入学报到时,学生每人预交教材预收费,学生毕业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对未交纳教材预收费的学生,不发放教材。
   ( 二)教师用书按《教学任务书》供给与学生相同版本的本课程教材一套。
   ( 三)校外各函授站教材原则上由学院统一供应。
   ( 四)零售教材或学生因丢失课本等原因需购买教材,一律用现金购买。
第十一条 教材的发放
   ( 一)在校各类学生凭“教材交费收据统一到书库领取教材。
   ( 二)教材一经发放或卖出若不属印刷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